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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于12月1日开始,并将于本月底结束,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确认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据悉,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项。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其中,根据今年8月发布的《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要求,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
若2024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化,纳税人只需在2023年度的基础上确认即可。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常用业务”中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点击“一键带入”,扣除年度选择“2024”,便可完成信息确认。如需要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纳税人可点击“填报记录”中相应扣除项目,在“填报详情”页面进行“修改”。
针对2024年度需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或需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作废项目时,纳税人需要点击“填报记录”中相应扣除项目,在“填报详情”页面进行“作废”;新增项目时,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选择相应项目进行填报。
(记者赵改玲)
总值班:马秀清 |
统 筹:曾琳琳 |
责 编:刘 佳 |
审 核:史 凯 |
编 辑:刘 佳 |
校 对:王 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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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于12月1日开始,并将于本月底结束,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确认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据悉,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项。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其中,根据今年8月发布的《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要求,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
若2024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化,纳税人只需在2023年度的基础上确认即可。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常用业务”中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点击“一键带入”,扣除年度选择“2024”,便可完成信息确认。如需要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纳税人可点击“填报记录”中相应扣除项目,在“填报详情”页面进行“修改”。
针对2024年度需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或需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作废项目时,纳税人需要点击“填报记录”中相应扣除项目,在“填报详情”页面进行“作废”;新增项目时,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选择相应项目进行填报。
(记者赵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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