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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的有效途径。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证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介绍,2023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全面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创新完善备案审查制度,统筹推进市、县、乡三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协同联动,全市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制度体系更加完善。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工作的原则、目标、措施和要求,将监察机关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纳入报送备案范围,实现备案审查工作“全覆盖”。《意见》明确“54321”工作机制,即健全备案审查联审联动、专家论证、公开听证、定期通报、案例指导5项制度,用活依职权审查、依申请审查、移送审查和专项审查4种审查方式,严把规范性文件政治关、法律关、综合关3个关口,抓好备案审查年度工作会议、常委会听取年度工作报告2个载体,用好立法和备案审查1个平台。“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以贯彻《意见》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备案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举措,有力促进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全面推进“有件必备”。报告指出,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地方性法规3件、规范性文件2件,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7件,其中市人民政府26件、市人民检察院1件。对收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送相关委员会与法工委平行开展审查,切实履行人大法律监督职能。同时,集中开展省人大规范性文件数据库面向社会开放工作,市、县两级共清理、上传、核校规范性文件1183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686件全部入库。
扎实推动“有备必审”。聚焦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标准,市人大常委会对接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共发现问题10个,经与报备单位沟通,均已进行纠正;重点对涉及黄河流域保护、妇女权益保护、行政复议等方面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指导督促市人民政府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6个,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有效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坚决做到“有错必纠”。为持续增强监督刚性,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实施联审会商的监督方式,变过去“文来文往”为“面对面”审查,先后两次召开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联审会议,对报备的1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查,逐个听取起草单位汇报,共同对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会商。对《昆明市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中有关“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的规定、《昆明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中有关“基层卫生人员招聘时优先考虑本县籍医学毕业生”的规定,召开专家论证会,提出审查意见,发出书面审查意见函。目前,我市制定机关已进行修改完善,规范性文件质量得到保障。
(记者杜玲)
总值班:陈 彬 |
统 筹:曾琳琳 |
责 编:刘 佳 |
审 核:仝伟平 |
编 辑:李润生 |
校 对:张晓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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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的有效途径。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证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介绍,2023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全面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创新完善备案审查制度,统筹推进市、县、乡三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协同联动,全市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制度体系更加完善。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工作的原则、目标、措施和要求,将监察机关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纳入报送备案范围,实现备案审查工作“全覆盖”。《意见》明确“54321”工作机制,即健全备案审查联审联动、专家论证、公开听证、定期通报、案例指导5项制度,用活依职权审查、依申请审查、移送审查和专项审查4种审查方式,严把规范性文件政治关、法律关、综合关3个关口,抓好备案审查年度工作会议、常委会听取年度工作报告2个载体,用好立法和备案审查1个平台。“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以贯彻《意见》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备案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举措,有力促进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全面推进“有件必备”。报告指出,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地方性法规3件、规范性文件2件,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7件,其中市人民政府26件、市人民检察院1件。对收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送相关委员会与法工委平行开展审查,切实履行人大法律监督职能。同时,集中开展省人大规范性文件数据库面向社会开放工作,市、县两级共清理、上传、核校规范性文件1183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686件全部入库。
扎实推动“有备必审”。聚焦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标准,市人大常委会对接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共发现问题10个,经与报备单位沟通,均已进行纠正;重点对涉及黄河流域保护、妇女权益保护、行政复议等方面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指导督促市人民政府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6个,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有效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坚决做到“有错必纠”。为持续增强监督刚性,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实施联审会商的监督方式,变过去“文来文往”为“面对面”审查,先后两次召开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联审会议,对报备的1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查,逐个听取起草单位汇报,共同对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会商。对《昆明市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中有关“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的规定、《昆明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中有关“基层卫生人员招聘时优先考虑本县籍医学毕业生”的规定,召开专家论证会,提出审查意见,发出书面审查意见函。目前,我市制定机关已进行修改完善,规范性文件质量得到保障。
(记者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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